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關于“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的規定,現將代理人員檔案管理費預繳部分退回個人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退費范圍
代理人員已預繳2015年1月以后檔案管理費。
二、退費須知
1、個人需提交退款申請、檔案管理收費票據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本人銀行卡(存折)復印件。
2、為方便個人辦理退款手續,上述材料齊全可委托他人代辦或郵寄。
三、聯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42號
郵政編碼:330002
電話:0791-86128072
江西省技術工人交流咨詢服務中心
2019年7月22日